特写特讯!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5:47:51 237 0条评论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警惕假冒央国企官方平台实施的网络投资诈骗

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,网络投资诈骗案件频发,手段层出不穷,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。近期,打着“央国企官方平台”旗号的网络投资诈骗案件多发,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

犯罪手法:

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冒用央国企官方网站、APP、微信公众号等,发布虚假投资信息,宣称高额回报、稳赚不赔,诱骗投资者加入投资平台。在投资者投入资金后,不法分子会通过各种手段实施诈骗,例如:

  • 操纵后台数据,显示投资者盈利,诱骗投资者加加大笔投资。
  • 以“缴纳税费”“解冻账户”等名义,要求投资者继续充值。
  • 关闭平台或跑路,投资者无法提现损失。

案例:

2023年,王女士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则投资理财广告,称投资某平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。王女士轻信了对方的话,并下载了该平台的APP。在客服的指导下,王女士充值了1万元。起初,王女士确实赚取了一些收益,但当她想要提现时,却被告知需要缴纳“解冻费”。王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,遂报警求助。

预防措施:

  • 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央国企官方平台的真实性,不要轻信陌生链接和二维码。
  • 不要贪图高额回报,选择正规的投资平台和产品。
  • 在进行网络投资之前,要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,了解相关产品的风险。
  • 不要随意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。
  • 发现可疑情况,要及时报警求助。

总结:

网络投资诈骗手段多样,投资者要提高警惕,加强防范,保护自身财产安全。同时,有关部门也要加大打击力度,严惩不法分子,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。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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